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

拼死活命,第三十三章,没子弹的枪

拼死活命,第三十三章,没子弹的枪。

湖城再度招揽一大将,Boozer。

距离浪中岛的旅游已经三个月后,众人的生活已经回归平常的轨迹,回到大学,继续念剩下的课程,继续回到大家一起住的大学宿舍打电动,(与其说是大学宿舍,其实正确来说,是单瑾在学校附近的高级公寓租了一个单位,改造成兄弟们在大学生活的度假村)继续在篮球场上挥汗成雨,继续逛购物广场看正妹。


虽然浪中岛的旅程在五人之间刻下的印记已经烙在脑子的某个角落,一生无法割除,直到脑袋停止功能的那一天。不过随着欢乐的大学生活和时间点滴的磨损,就算再深的烙印也会逐渐一次次的被磨平,磨淡,就像潮水一点一滴的磨损石墙般。

星期三的夜晚,就快凌晨三点的时钟挂在墙上滴答记录着。百信在床上翻了数圈,倦意到门已久,眼睛也已阖上良久,可就是进入不了睡梦的频道。躺在床上看着头上旋转的风扇,想了很多无聊的事情,今天打球的对手,教授叽里咕噜的教导,当然最多还是自己那只逐渐恢复力气的左手,感触良多。

掀开了被单,带着赤裸着的上身离开了房间。纵然漆黑一片的房子,可是百信凭着熟悉感就去到了冰箱前,拿了个杯子,打开了冰箱的门,一股寒意袭上,手指随意游走于各种饮料上,终于最后停在一包牛奶上,打开了牛奶的封口,牛奶涌入玻璃杯里。

又一股寒意刺入背部,就连在这种炎热的夜晚,却让百信不禁打了一个冷颤。明明冰箱的门早已关了,寒意到底是从何而来。。。那股寒意的感觉就像是在你最熟悉的鱼缸里突然多了几条你从没看过的鱼,专属的书橱上突然多了一本从未见过的书本,音乐库里多了几首自己不曾加入的歌曲。也许对外人来说,这一些根本就算不上有半点寒意的感觉。可是这一切的变化对于一个极度熟悉自己家里的人,可是人生里最可怕的景象,因为那代表了。。。

你是谁。。百信纵然问出口了,心脏却狂跳不已。

客厅里的沙发,坐了一个不属于这个地方的陌生人。漆黑的环境让人无法看清眼前这个男子的容貌,与一切。唯一的特征也许是翘着脚吧。
问别人名字以前,不会连请喝一杯饮料的气度都没有吧?寒意的源头开了口,从声音判断,是一个男子,年龄介于二十多至三十左右。

纵然心里久久难以平伏,可是百信终究还是为眼前这个男子倒多了一杯牛奶。毕竟如果这个男子是匪徒或宵小早已在黑暗中偷袭他了,而他只是静静的坐在那儿等待百信发觉。百信心想,这种距离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的话,喊兄弟来应急还是不会太迟吧?
牛奶。百信将玻璃杯放在男子面前,站在电源开关旁。
失眠的夜晚还是这个好,谢了。哦,对了,你可以开灯的,我没关系。男子伸手将玻璃杯拿起,用语气来猜测的话,他应该是在微笑。

百信不自觉颤抖的手按下了电灯的开关,可是却没顺手按下电风扇的开关,也许是因为眼前的寒意已经让他喘不过气。灯光点燃了诡异的气氛,也点燃了那个男子的面孔。二十来岁的年龄,梳向右边的长发盖过了眼睛直到下巴,穿了一件黑色风衣,一种在马来西亚绝对不盛行的风衣,内里是一件紧身黑色背心,和一件黑色长裤,右手戴了一个类似骑重型机车手套,当然,也是清一色的黑色。
你是谁?想要干嘛?百信在他对面的沙发坐下。
我叫。。呃。。。你叫我阎王好了。自称阎王的男子拿起牛奶就是一口。
阎王?不会是真名吧?你是杀手?百信不安的感觉从未卸装过。
名字很煞气哦?哈哈哈。我还有一个兄弟的名字更是煞气外漏呢。阎王摸摸后脑,似乎他早已料到自己的名字总是招人误会。
好,不管你的名字,你还没有回答完我的问题。百信紧握的玻璃杯终究还是没喝下一口,反观阎王却轻松的一口接一口。

阎王伸出戴着手套的右手,就像要邀请一个女孩共舞般。
虽然这样有点愚昧,不过你介意借我看你的左手吗?
我想我有权利问为什么。百信同个坐姿。
我能让你的手完全康复。他伸出的手依旧。

这一句话倒是让百信犹豫了,毕竟自己左手受伤的事并没多少人知道,就连对自己的兄弟也是以报喜不报忧的态度。虽然左手已经逐渐康复,可是究竟能够恢复到什么程度依旧是个未知数。打篮球因为左手而失误,打电动因为左手时常晚放招,就连健身时做伏地挺身也会稍微偏向右手。这些困扰让百信烦恼不已,一个年轻人的傲气可接受不起这些负累太久。如今眼前有个人或许能够帮助自己,那可是一种致命的诱惑。

也许换作以前的百信可不会相信这种鬼话,可是自从浪中岛的事件后,让他对于奇迹的看法又跨出了新的领域。也许眼前这个人能够无声无息进入他们的房子,甚至还知道自己的秘密就是最好的证明,证明他绝不是凡人。
不会有变瘫的风险吧?百信缓缓伸出无力的左手。
又不是在做手术。阎王轻笑,抓着百信的手腕。

阎王左瞧右瞧,不过视线终究留在手上的血管,仿佛凭着肉眼就能看穿内里的血液流动。百信不安的眼神却不知该放在哪,一时和阎王一起看着自己的血管,一时望着阎王认真的表情,似乎想从他的表情判断自己的病情严重性。

约过了十分钟左右,阎王才像找到了病因的医生,满意的点点头。
想不到他留了一把没子弹的枪给你。阎王松开了手。
他?子弹?枪?百信却没将手收回。
没事,他下了地基,剩下的东西我帮你建成。阎王用力将百信的手压在桌上。

阎王关上了眼睛,似乎在很努力的专心凝聚心神。压在百信手上的右手不时颤抖,似乎有股力量不停输出。百信的左手却毫无特殊状况,只是感觉原本的寒意被一股热血取代,一股沸腾的热血正侵入百信的左手,那股热血似乎不停的在呼唤一只沉睡于冬眠的魔兽。这个动作持续了五分钟左右,百信已热得额头开始冒汗,也许并不关那股热血的事,原先这个夜晚已是炎热,风扇没开,两个男子又像拼腕力般靠得老近,也许不热那才出奇。

数十分钟后,放在百信之上的手也终于移开。
好了,刚刚忘了叫你顺便开风扇。阎王一笑,穿上风衣的他额头当然也冒出了不少汗珠。
可是好像没有什么差别啊,对了你刚刚用的是气功吗?百信虽然很想康复,不过对于超能力的接受程度还是很低。
是啊,看的出来吗,不过不是源自龟派的就是了。

阎王将最后一口的牛奶吞下,站了起来。
这不用钱的吧?阎王摇了摇手中的玻璃杯。
噢?呃。。不用。百信似乎被突如其来的幽默感给意外到了。
那麻烦再来一杯好了。阎王将杯子递上,又是微笑。

百信转身回到厨房里的冰箱,又撕开了一包牛奶包装,比起第一次倒的时候,镇定安心多了,也许阎王散发出的幽默感和毫无恶意的笑容已经将寒意融化。手里握着玻璃杯的百信一走出厨房,阎王早已不在客厅里,只剩被打开的露台铁门,和随风飘扬的窗帘布,颇有一种英雄电影的气场。只不过那就更坚定了这个阎王并不是常人,毕竟这里可是足以摔死任何人的二十七楼啊。

百信将倒好的牛奶放在自己还未喝的杯子旁。看了看就像已经活了过来的左手,热血一直不停的狂奔,撞击,撞击,撞击。。。直到那股热血涌完了全身,最后冲上了他的大脑,然后就是一阵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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